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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无人船的政策与法律规则应对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236次 时间:20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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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律与政策》(中英对照、学术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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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2709-3948】

注:本文刊于《海洋法律与政策》2021年第1期(总第1期)

中国无人船的政策与法律规则应对

韩立新夏文豪

【摘要】中国政府和相关行业积极应对无人船技术所带来的挑战,针对无人船研发出台了许多重要政策和规范文件。本文对中国无人船研发政策、规范和标准、法律应对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发现中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大体上可以适用于无人船,但是部分规则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针对中国海事管理类法律规则和海商法主要制度适用于无人船时存在的问题,本文也提出了相关的应对建议。

【关键词】无人船 政策 法律规则 应对

引言

近些年,无人船的技术发展突飞猛进。2017年12月,全球第一艘万吨级智能船舶通过伦敦船级社认证,正式交付使用。2018年8月,挪威航运公司威尔森集团和康士伯合资成立的世界第一家无人船航运公司——“Massterly”全面投入运营。2019年9月,日本航运公司日本邮船株式会社NYK在其官方网站宣布其已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相关临时指南成功进行了世界上第一次海上自主水面船舶试验。2020年4月,荷兰皇家加勒比邮轮公司旗下银海邮轮“银海起源”号在戈雷飞越科海岸成功进行了世界首次邮轮远程遥控海试。

在中国,2018年12月1日,亚洲首个、世界最大的无人船海上测试场——珠海万山无人船海上测试场宣布启用,并获得了中国船级社授予的测试场服务供应方认可证书。2019年12月15日,中国首艘自动驾驶货船“筋斗云0号”在珠海东澳岛成功完成了首次自主货船货物运载。2020年5月,中国首艘自主航行集装箱商船“智飞”号在青岛开工建造。

为了应对无人船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国际社会和国内各方主体都在积极探索、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则、规范。在国际公约规则、标准规范方面,国际海事组织成立了海上水面自主船舶工作组,对无人船进行了定义与分级,并启动了无人船相关法规梳理和适用性分析工作,制定了无人船试航指南。国际船级社协会发布了12项针对船舶网络安全的建议案。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电信联盟等都在注与开展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中国作为航运大国,对无人船的发展也给予了充分的关注,近五年来陆续出台了支持无人船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指南。在法律规则制定方面也在抓紧研究。本文将对中国无人船研发政策、规范和标准、法律应对等方面加以介绍和讨论。

一、中国关于无人船研发的政策及现行相关标准

(一)中国船级社《智能船舶规范》

2016年3月1日,中国船级社编制的《智能船舶规范(2015)》正式开始生效。该规范是全球首部《智能船舶规范》,采用目标型标准的制定方法,是一个开放式的船舶https://www.3tt.net/?mod=artinfo&aid=156规范。在功能上,该规范将智能船舶划分为智能航行、智能船体、智能机舱、智能能效管理、智能货物管理和智能集成平台六大板块,并分六个章节对各个功能板块的一般要求、功能标志、图纸资料、检验和试验进行了规范。中国船级社还陆续制定了《船舶智能机舱检验指南(2017)》《智能集成平台检验指南(2018)》《船舶智能能效管理检验指南(2018)》《船舶(油船)智能货物管理检验指南(2018)》《船舶网络系统要求及安全评估指南(2020)》,对《智能船舶规范》作补充规定和详细规定。

2020年3月1日,《智能船舶规范(2020)》生效,在原有规范框架下,增设远程控制和自主操作两项功能板块,并对其对应的一般要求、功能标志附加要求、设备配备与性能要求和检验与试验要求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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